各用人单位:
为强化“两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海淀组团和海淀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人才支撑,聚焦各类创新主体人才需求,促进区域人才吸引集聚,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集中开展系列人才招聘、人才引进需求申报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申报三个专项行动,现面向全区用人单位广泛征集需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才聚云端”系列招聘活动需求征集
2021年度“才聚云端”系列招聘工作预计于2021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招聘模式,线上搭建招聘综合服务平台,设有线上互动、带岗直播、探秘企业、走进园区等板块内容,线下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等专场招聘会。招聘对象覆盖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各类求职群体、博士博士后科研群体、高级技工蓝领群体等各类求职人员,且均为公益活动,欢迎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提供招聘岗位。
请有意愿的用人单位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单位名称)2021年参加“两区”建设系列招聘活动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其中,参与大学校园入校招聘的企业,请在线下招聘需求栏填写“是”,会务组将根据“公司联系方式”预留邮箱发送详细的校园招聘报名表。
邮箱:hdrcfzlm@163.com
电话:88506023(联系人:曲晓宁)。
二、“两区”建设人才引进需求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须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及“两区”建设主导产业方向要求,为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的各类创新主体。
申报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有关条款、一般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2年(以在申报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为准)、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申报时段
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2021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经单位法人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扫描件。
2.提供申报单位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版、申报人员近两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电子版。
3.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准备好职称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按硕士学位申报的,准备好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按投融资相关条款(第四条第二款)申报的,准备好验资报告及企业章程扫描件。
请将上述电子材料(包括需求表电子版、需求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单位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版、社保权益记录电子版以及职称证书或学位认证报告或验资报告企业章程等)统一打包,在规定的申报时段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1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申报材料。
邮箱:hdrsjrcgzk@mail.bjhd.gov.cn
电话:88506156。
三、“两区”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须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及“两区”建设主导产业方向要求,为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的各类创新主体。
申报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有关条款、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一般应在回国两年内),在申报单位工作满半年(以在申报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为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申报时段
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8日。
(三)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及个人提前自行审核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确保在国(境)外留学天数不低于365天。
2.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2021年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经单位法人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扫描件。
3.提供申报单位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版、申报人员近半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电子版。
请将上述电子材料(包括需求表电子版、需求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单位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版、社保权益记录电子版等)统一打包,在规定的申报时段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1年留学回国人员人才引进需求申报材料。
邮箱:hdrsjrcgzk@mail.bjhd.gov.cn
电话:88506156。
四、关于人才引进和留学人员引进的说明
1.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才质量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确保公平公正。重点推荐的申报人选,在需求表备注栏中注明“重点推荐”,并说明理由。
2.申报需求及材料提交应真实、准确、完整。请逐项认真核实信息后再行填报需求及提交材料。资格审核贯穿于需求申报及后续材料提交全过程。办理过程中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告知。如有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即为无效申报。存在虚假申报、代签字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视情况对申请单位及经办人追责,取消办理资格。
3.规范填写附件表格的各项内容。认真阅读附件表格中提示要求,尤其是单位情况和个人业绩部分,必须逐项填写出关键信息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按申报无效处理。
4.为畅通联系,请确保经办人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处于有效状态。
附件:
1.《(单位名称)2021年参加“两区”建设系列招聘活动需求征集表》;
2.《(单位名称)2021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
3.《(单位名称)2021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统计表》。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