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3〕159号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3〕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技术经纪专业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方向”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方向”。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7月4日(星期二)—7月17日(星期一);单位审核推荐,7月4日(星期二)—7月31日(星期一);评审机构审核,7月—8月;答辩评审,9—11月。高、中级需进行答辩评审。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申报人需要按照专业方向,在系统“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填报承担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的量化指标。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