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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2012年,海淀区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要继续围绕落实服务核心区建设和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主题,坚持“突出重点、集约使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品牌特色、提高便民商业品质、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兴消费方式、提升行业水平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二、支持范围
(一)支持促进区域消费增长,对区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前50名的商业、服务业企业及相关组织将依据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同比增长指标给予资金奖励。
(二)支持高端商业聚集区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鼓励商业服务业企业参与北部商业聚集区的规划建设。
(三)支持有利于改善全区商务发展环境的国际知名品牌的引进。
(四)支持特色街区的建设和发展。
(五)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聚集区的规划建设,服务电子商务企业提升,吸引电子商务企业落户、现有重点商业服务业企业新增开展网上经营以及支持新增且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等项目。
(六)支持物流产业的调整、升级,公共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直接关系民生的物流体系建设。
(七)完善便民服务体系项目
1.继续深入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符合相关要求的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新建或改造社区便民菜店、连锁企业在北部地区开店并设立蔬菜销售区域;支持在不具备设立固定网点的地区开设车载车售模式的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和车载直销社区经营业务等蔬菜流通新模式项目;支持对原商业配套网点的回租等提高政府对蔬菜零售终端调控能力的项目以及创新社区菜店零售模式的项目。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按照《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运作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社区站点、物流运输、专业分拣等项目建设。
3.支持连锁企业积极参与北部四镇开发建设,对进驻北部地区园区、商务楼宇提供楼宇食堂、便利店等配套商业服务的品牌连锁企业给予补贴。
4.支持连锁品牌企业进驻社区,对在本区各社区,特别是北部地区住宅小区新设经营网点的超市(便利店)、生鲜超市、早餐网点、美容美发、家政、洗衣及代收代缴等连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5.支持少数民族餐饮经营网点建设和升级改造。
6.支持获得“国家级酒家”称号的餐饮企业停车系统升级改造。
(八)支持商业服务业领域管理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流程创新等项目;支持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项目和加强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九)支持行业协会研究行业发展,推行行业标准,制定行业规范,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推动业态提升;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商业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在岗人员培训等项目。
(十)支持中关村西区范围内电子市场品牌专营店建设;支持国内外商业企业总部落户海淀。
(十一)支持融资租赁等产业发展。
(十二)支持其他符合区域商业总体规划、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吸引力、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项目;支持中央、北京市及海淀区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企业改造提升整体消费环境,发展特色商业,重点支持新兴业态和具备行业引领示范效应的商业服务业企业的发展和提升;支持推进区域营销,营造商业氛围,提升海淀商业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根据《支持办法》的规定,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且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本区商业发展规划及当年《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企业及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主体均可申请。
(二)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3.企业自有资金证明。(企业银行存款证明等)
4.企业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国家级、市级、区级有关批文、证书或与项目有关的审批及建设合同、材料。
7.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8.按市区相关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在区政府支持企业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上申报。
(二)区商务委依据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受理企业项目申请,对项目进行审核。
(三)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及监督管理,按照《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档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于 月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所需资料。
(二)未尽事宜请参照《支持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三)区商务委、财政局对本年度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部门:商务委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8849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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