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56353072
邮箱:zgcafe@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巨山路188号院1号楼B116-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
(一)政策依据
根据《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补贴海淀区域内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小额贷款机构等信贷机构贷款所产生的融资成本;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引导、支持社会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降低坏账处置风险,推动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补贴资金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税务登记地在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从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财政资金利息补贴超过应付利息总额50%的,不再给补贴。
2.申报引导资金的社会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税务登记地在海淀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资质和业务经验,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发挥积极作用,包括:金融机构、技术交易机构、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
(三)支持措施
1.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资金
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补贴,比例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最高100万元:
(1)企业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以及评估费、担保费等融资服务费用;
(2)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并且以除知识产权外的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贷款利息。
2.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引导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机制,通过建立代偿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发生不良贷款后的质权处置争取合理时间,降低银行的预期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代偿比例不超过贷款损失的50%,每笔损失最高代偿100万元。资金池规模和数量依据资金总额和申请机构情况确定。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补贴资金的企业需报验以下材料:
(1)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专利质押融资还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5)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6)与贷款相关的补充合同(协议)、以及信用担保合同(协议)等材料;
(7)与担保、评估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合同;
(8)提交贷款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企业承诺除提交上述5-7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外,未与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其它与本次贷款相关的附加合同(协议);
(9)放贷证明、还贷证明、利息单据,申请担保、评估费用补贴的,需提交相关单据;
(10)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11)贷款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在线提交时,第2-7、9项材料为原件扫描上传;报送纸件时,第2-7、9项材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报送相应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申报引导资金的机构需报验以下材料:
(1)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引导资金申报书;
(2)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能证明机构具有合法主体资格以及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相关资质;
(3)纳税证明;
(4)申请机构与金融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引导资金的合作协议,应包括资金使用约定、风险分担及退出机制等内容。
在线提交时,第2、3项材料为原件扫描上传;报送纸件时,第2、3项材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报送相应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2、到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知识产权处报送纸质材料
3、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评审
4、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支持资金拨付手续
(六)政策咨询
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张锐、何云龙
联系电话:88498775、88493625
传 真: 8849838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
邮 编:100195
附件下载